日常生活里,我们经常会有疑问,为什么一个男人或者一个女人,停留在不同的人的身边的时候,会表现出那么大的差异。其实道理很简单,每个人爱的能力和激发对方爱自己的能力是不同的,并非在所有爱或者所谓良性的情感中,人都能获得幸福感。
喜欢或者爱,其实并不是什么惊心动魄并且了不起的事情,怦然心动是种与生俱来的能力,跟获得生活中长久平和的幸福完全是两回事儿。回头看,我们都曾经喜欢或者爱上一个或者几个人,但我们其实并没有因此一次次地将幸福叠加放大,我们有爱的本能和需要,却往往缺少把爱转化为幸福的能力。有些时候,哭喊着“我是爱她/他的”作为理由,并非是有办法继续下去,而是相信“爱”没有错,却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同时也挣扎在爱的痛苦中时,倍感不公的一种发泄罢了。
爱,也许只是给我们一个理由继续下去,就好象我们开始直至完成很多事情一样,如果没有最初的那一阵冲动和诱惑,我们将永远在原地打转,可仅靠那一种感性,终究也是一事无成。人与人之间可以用来互相吸引的东西很多,但人最终只会选择让自己精神愉快的人在一起。任何一个人,首先自己应该是完整的,才有可能去寻找并且有可能找到另一个和自己相投的、并且也是完整的人去相处。所以,那种所谓“这个世界上另一个自己”和“自己的另一半”的说法,都不太现实,或者说,那些人如果真的存在,他们可能更适合做朋友,聊天或者一起玩耍,而不是长相厮守。爱,不是找一个人帮你完成成熟的蜕变,而是在有能力掌控它的时候,让它为自己的幸福服务。
虽然有爱就有痛,但是人,不论怎么样,都应该首先成为一个完整的、心智健全的、对自己负责的人,然后才有可能最大程度地剥离爱中的痛苦,去找到真正的幸福。怎样爱自己,就怎样爱别人,如果都有这种默契,那便是最大的幸福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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